北京互联网法院,演员杨紫名誉权侵害案的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伪造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来证明自己身份证和手机丢失,最终被法院查出证明材料造假并判罚款10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演员杨紫名誉权侵害案的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伪造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来证明自己身份证和手机丢失,最终被法院查出证明材料造假并判罚款10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演员杨紫名誉权侵害案的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伪造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来证明自己身份证和手机丢失,最终被法院查出证明材料造假并判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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