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部热播微短剧因剧情设定与角色名称高度影射现实中知名科技企业及高管,被网友质疑碰瓷知名企业,引发关于玩梗与侵权边界的讨论。
网传片段中,短剧裁员后我的美女总裁求我复职与辞职后,我不再回头大量使用谐音梗:故事里出现骁米集团、腾远集团及其高管余程冬,还有花为集团的HR开出5000万年薪邀约。其中余程冬与某科技高管姓名高度相似,骁米集团近似某手机企业,苏柒音同某车型。两部剧累积播放量分别达80.4万次与1.7亿次,借谐音与行业热点制造话题。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无底线娱乐存在多重风险。若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简称造成公众混淆,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虚构情节若让公众关联到特定个人或企业、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可能侵害名誉权;若披露非公开的企业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还可能涉嫌侵犯相关权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员表示,创作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并非孤立现象。仅2025年上半年,就有多部微短剧被指碰瓷知名企业,背后是一条完整链条——编剧团队搜集企业负面,制作方以谐音梗、缩写词规避审查。数据显示,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6.62亿,在流量与品质之间,如何守住创作底线、平衡娱乐与合规,正成为行业必须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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